1.负责学校安全稳定。负责师生法制安全教育;制订校园安全应急预案,定期组织安全应急演练;负责校园技防、物防、人防、消防体系以及数字化监控系统、校门门禁系统、交通管控设施的建设和维护;建立与属地相关机构安全联防联控机制,开展校园安全巡逻、值班管理,及时处理安全隐患,控制校园安全事故与治安案件发案率;掌握校内外预警信息,预防、打击敌对势力对学校的渗透;负责教学生产安全以及人身财产安全保障等工作;负责平安校园示范高校建设;指导、督查各单位落实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责任制;负责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。
2.负责校园秩序维护。制订维护校园秩序的管理规定;负责各校区大门、办公楼、实验实训室等重要场所的管控和监控;负责进出校园人员的分类审核、登记与审批;负责校园交通和机动车、非机动车秩序;负责校园内各种聚集性活动的秩序管理,指导、监督、检查活动主办单位责任的落实。
3.负责校园环境和基础设施管理。负责校园绿化、养护;负责校园环境卫生监管;负责已交付使用的所有建筑物、水电管网、道路基础设施、办公及教学场所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、维修和管理;负责全校水、电、气、煤、油等能源的规划与管理、能耗统计、检查监督以及节能改造方案论证、组织实施等工作,建设、维护能源监管平台,建设节约型校园。
4.负责师生生活保障与健康服务。负责学生食堂、教工餐厅、各类超市和饮食服务点的价格监管、质量保障和卫生安全;收集、反馈师生对餐饮服务的意见和建议,督促社会化单位改善经营管理,确保师生满意度;负责医务室的监管;负责全校师生员工的基本医疗、急诊救治、预防保健、传染病防治、健康教育以及体检工作。
5.负责后勤社会化单位的引进与管理。分类制订社会化单位的引进标准、服务标准、招标文件,参与评标及商务洽谈,签订相关合同;负责社会化单位的合同监管、日常检查、年度考核以及往来账务结算,做好学校与社会化单位间的沟通协调等工作;归档管理相关合同及资料。
6.负责在校集体户口的师生户籍管理、暂(寄)住流动人口管理。
党委安全保卫部、安全保卫处、后勤处(合署)网站: